关于已经生效的
法院判决书的
申请执行时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起
满二年为止;如果法律文书中要求分期履行,则从每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那么就从该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进行计算。
如果
被执行人未能按照
执行通知书中所载明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来履行,那么法院有权向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各类财产状况,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上述财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诸多不可控的因素,可能会遇到各种差异与困难,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充分考虑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