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执行的
有效期问题,根据相关
法规,其期限为两年。
在这两年的时间范围内,申请执行的起始日期应自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中明确规定了分期履行的情况,则应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并未对履行期间进行具体规定,那么便应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如果您在申请
执行时效期间超出后才向人
民法院提交
强制执行申请,而对方又对此提出异议,经过审查,若该异议被认定为有效,那么人民法院将会裁定不予执行。
因此,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规定的期限内尽快提交申请执行,以免错过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