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限问题,根据现行
法规的相关规定可知,其期限设定为两年整。
具体地来说,这两年期限是从法律文书规定了所应履行义务的期间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算起,无论是分期履行还是一次性履行的条款都适用此计算方式。
而对于那些没有明确规定义务履行期间的法律文书,则须从其生效日期开始计算时限。
对此请注意,二年内若是向法院提出了
强制执行的申请,只要法院在受理之后是不会出现执行失效的情况发生的。
然而,如
被执行人确实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来满足判决金额的要求,法院就可能会对终止本次
执行程序作出裁决。
但是后续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拥有了可供实施执行所需要的资产,
当事人仍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该执行案件,而且这种行为将不必受制于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
所以总的来说,为了避免因时间延误而使个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我们建议您能够尽快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