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人身损害诉讼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应由
败诉方承担。
然而,需要关注到以下几点:首先,作为原告,必须预先支付与案件有关的各项
诉讼费用,包括
案件受理费在内。
若
诉讼结果为原告部分
胜诉或部分败诉,那么法院将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决定由原被告双方共同分担诉讼费用的比例。
此外,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约定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或者存在某方自愿独自承担所有费用的情况,则可依照该约定予以执行。
还值得一提的是,如原告主动撤回
诉讼请求,则案件受理费将由原告自行承担,且仅收取一半的费用。
而对于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则由双方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人身损害诉讼费用的承担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