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我维权的过程中,
当事人需编制以下材料以正式提出
申诉:
首先,必须起草
起诉状,其中包含原告和被告的个人身份资料以及所提出的
诉讼请求,同时详细阐述相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其次,原告应提供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
复印件。
第三,为了支持申诉人的主张,必须提交相关的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借据、银行转账记录、即时通讯记录等。
第四,如果被告属于自然人,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信息;若是
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要提供其工商注册信息。
此外,如果申诉人选择委托他人
代理申诉,还需要提供
授权委托书。
最后,为了
保证法院能够准确地将法律文书送达到被告手中,申诉人还需要填写
送达地址确认书。
在准备齐全上述所有材料之后,申诉人可以向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诉申请,并且根据法院的要求支付相应的
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