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全额地向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时,该
法规定,应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在限定期限内补缴或缴纳不足的部分,同时对
拖欠期间自欠缴之日起,每日需额外增加万分之五的
滞纳金;若在此基础上,雇主仍然未能如约按量缴纳的话,那么将面临一倍至三倍于拖欠款数额的罚款。
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未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导致其员工在相关社会保障方面遭受了实质性的损害和损失,比如,员工因无法享受到
社保待遇而产生的
医疗费用、工伤
赔偿等方面的损失,那么这些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
除此之外,根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
单方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
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