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内地
法规,
劳动争议寻求
仲裁的期限设定为一年。
该期限从
当事人知晓或应该意识到其权益遭受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此过程中,若存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未能及时支付劳工薪酬而产生争议的情况,员工
申请仲裁时则不受到一年仲裁期限的束缚;然而,若劳动关系终结,则必须于劳动关系终了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值得引人注目的是,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
诉讼时效的判定往往会基于各类具体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若您不幸面临薪资
拖欠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迅速采取法律措施以捍卫自己的权益,以防止由于时效问题导致您的正当
申诉无法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