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因公意外离世,政府所提供的补偿方案主要涵盖了丧葬
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对其供养亲属的
抚恤金三个方面。
其中,用于支付丧葬事宜的丧葬补助金是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六个月以内的本地职工月均
工资标准为准;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计算得出。
至于
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一部分,则需按照职工自身的月薪,依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在因
工伤去世前,以此人为主要生活来源且具备无劳动能力条件的亲属。
在此之中,配偶的待遇是占到每位月薪的40%,其他亲属则各自享有30%的份额,而对于年老无依或孤独无靠的鳏寡孤独之人或者未成年孤儿来说,他们的份额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被认定的供养亲属的实际抚恤金总和应尽可能不超过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月薪。
当然,具体的
补偿金额会受到地域、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