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合同争议的仲裁申请地的问题,其具体归属往往因合同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规定而有所不同。
假设合同中已经明确指定了特定的仲裁机构及具体的申请地点,那么申请人便应该向合同中所指定的机构及地点提交仲裁申请。
然而,倘若在合同中并没有对仲裁机构及申请地点进行详细的约定,那么一般的适用规则如下:
首先,双方
当事人有权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共识,进而明确仲裁机构及申请地点;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被告所在地或
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对此类争议拥有
管辖权。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类型的合同争议均可提交仲裁解决,例如涉及到婚姻、
收养、
监护、
扶养、
继承等方面的
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这些争议便不属于仲裁的范畴。
此外,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实际上也意味着排除了法院对此类争议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