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现行《
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条款,当雇主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员工岗位,致使其无法胜任新的工作任务时,该名员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该员工有权利与雇主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请求恢复原先的工作岗位或接受必要的培训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倘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雇主以该原因作为解雇员工的理由,则必须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给该员工一个月的薪资。
在此过程中,员工应当积极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
劳动合同、岗位变动通知、工作记录等等,以便在可能出现的
劳动纠纷中,证明雇主的行为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若因上述原因引发了劳动纠纷,员工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亦可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