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婚姻大致可划分为两种
类别:有效婚姻与
无效婚姻。
有效婚姻是指双方遵循了法定的
结婚条件,并经由法定程序进行注册登记后所形成的婚姻关系。
这种婚姻具有无可争议的
合法性、自愿性以及特定的法定形式等关键性质。
然而,无效婚姻则是由于缺乏婚姻成立所需的法定要件,导致无法产生相应
法律效力的一类婚姻形态。
例如,存在严重
犯罪行为(如
重婚)或者情况恶劣的亲属关系;又或是尚未达到法定适婚年龄的人群。
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一种
撤销婚姻的特殊情况,即因受到威胁或强迫而缔结的婚姻,在此情况下,受
胁迫的一方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对于那些遭受
非法拘禁或
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事人,他们也有权在恢复人身自由之后的一年之内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