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条款,当涉及
机动车碰撞的事故发生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现场展开深入调查之后,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那些因
交通肇事逃逸而引起的碰撞事件,一旦找到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也应在同样的时间范围内,即十个工作日之内,制作与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需要进行必要的尸体检测或其他技术检验、
法医鉴定等过程的案件,必须在相关检测报告、鉴定意见明确无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更长时间调查取证或者进一步的技术验证,那么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授权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处理时间,然而,最长的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六十个工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便在同一地区,由于案件本身的独特性和复杂程度,可能会导致处理时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