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络
欺诈行为,其
立案标准通常被设定在破获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
然而,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各省级行政区划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各自所处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最终协商决定在上述所
定金额范畴内,施行本地
涉案金额的确切标准。
这样的决定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得以确认。
即使受害者所遭受的
诈骗金额尚不足以使得此类行为达到立案标准,但在
受害人正式
报案之后,公安部门应予受理并予以登记录入。
一旦根据近来侦办同类案件的经验发现存在其他相关联之案件,导致累计以能够达到立案标准,甚至出现其他任何严重情节,公安部门仍然有责任依据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受害人尽早报案有利于公安部门获取更为明确的线索,强化打击
犯罪行动,有效保护广大民众免受新的潜在欺诈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