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未成年人因争斗导致他人轻微损害行为的审判判决过程中,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审慎的评估。
首要的是,未满十四岁的青少年,不负担
刑事责任的法律义务。
然而,对于年满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若其故意实施的伤害行为导致他人轻微损害,通常情况下并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该行为
情节严重或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已经具备了刑事责任能力,因此必须为自己的
犯罪行为负责。
然而,鉴于他们仍属于未成年人范畴,所以在
量刑上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此外,法院在做出判决时,还会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
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年龄、是否初次犯罪以及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
如果这些未成年人能够积极地
赔偿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并得到受害者的谅解,这将对量刑结果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