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个地区,
辞退孕妇所需承担的补偿责任相当规范严谨。
依照现行
法规规章,用人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解雇怀孕期内的女员工原则,除非孕妇显露出诸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之类的法定
违规行为。
倘若用人单位处于非法定原因而违犯此项规定,那么他们将需要向该名怀孕女性提供相当于
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数额的
赔偿金。
至于如何确定经济补偿的最终金额,则需依据孕妇在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来决定,即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则视为一整年进行计算;而如果服务时间未达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此处所提到的
月工资,特指孕妇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
除此之外,孕妇还有权要求针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三个特定阶段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损失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