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财产保全程序当中,一般情况下由申请方承担提供
担保责任的义务。
在此过程中,申请方可依据自身实际状况,选择采用自有财产(例如房地产、
机动车辆、现金存款等)来充当
担保,或者寻求第三者的协助提供担保,亦或是借助于保险公司开具保函的方式来实现担保。
提供担保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和避免因
申请财产保全不当而导致被申请方蒙受经济上的损失。
倘若最终申请方遭遇
败诉结果或者存在申请保全失误的情况,那么被申请方所承受的相关损失将会从担保财产中得到相应的补偿。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具体的担保形式及其要求可能会因为案件的性质、法院的相关规定以及财产保全的标的金额等多种因素的变化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