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西省内,涉及
盗窃公立或
私人财产,且其价值达一千元人民币以上时,即可视为触犯了
盗窃罪并符合
刑事立案要求。
在确立
盗窃金额方面,我们通常是依据被盗财物在市场上所能产生的确切交易价格进行计算确认的。
若相关财物未能提供确切的价格凭证或者经价格验证后发现判定盗窃金额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况,便需遵照相关
法规条例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公正合理的估价。
对于同时发生既已完成盗取和尚未得手的盗窃行为,若各自达到不同的
量刑标准,则两者将按照较为严重的规定予以惩罚;若是达到了相同的量刑标准,即以盗窃罪中已得手的那部分行为确定惩罚内容。
对于涉及多次、入室、
持械以及
扒窃等恶劣性质的盗窃
犯罪行为,无论实际金额大小如何,我们都将会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
刑事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