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在司法程序中以欠款为由向对方法院提
起诉讼,尽管缺乏
书面形式的借据作为主要依据,但是您仍然可以通过其他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转账记录、往来对话以及电话录音等方式,来证明您的
借贷关系确实存在。
在正式进行起诉之前,原告务必仔细撰写清晰精确的
诉讼状,内容涵盖了双方
当事人的详细个人资料、具体的诉讼主张、真实且合理的事实阐述和理由说明等诸多方面。
随后,将这份诉讼状连同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一起
递交至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将会按照流程安排送达
传票等法律文件,并组织公开的法庭审理过程。
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原告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构成一个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以此来证实借贷关系的存在,这一点显得尤为关键。
若证据充足,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要求被告归还欠款。
然而,如果
证据不足,那么原告就有可能面临
败诉的风险。
总而言之,在缺乏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原告必须全力以赴地搜集到足够充分且有效的证据,这才是成功维权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