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仅十三岁便实施
故意伤害行为的个案而言,由于尚未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故此无需为其背负
刑事责任负担。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年满十二周岁但不满十四周岁的
未成年人,仅在触犯故意杀人或故意
伤害罪,并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以极其恶毒手段导致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
情节严重难以挽回,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核准进行追究法律责任时,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但是仅仅针对此次讨论的十三岁未成年故意伤害案件,若未出现前述提到的极端严重后果,则并不构成
犯罪,也无法对之
定罪量刑。
然而,即便如此,该名未成年人仍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具体
赔偿事宜将由其
法定监护人负责履行。
此外,为了实现对该名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治,有关部门可能会采取诸如收容教养等措施加以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