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当配偶中的一方隐瞒另一方所背负的
债务时,需要进一步分析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的
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务并不符合用于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源于夫妇双方自愿达成的共识之情形,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债务通常会被判定为仅由借贷方负担的
个人债务,而非由其伴侣承担偿还义务。
在此类情况下,
债权人要想证明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起提供充分
证据的责任。
对于被隐藏债务的一方,应该重视
搜集证据,例如可以通过了解债务的实际用途、提供自身对于该事件毫不知情的相关资料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假如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现存在类似状况,
当事人有权在
财产分割环节中提出对
共同财产的重新分配请求,且该请求应该得到适当的照顾和考虑。
此外,如果因为另一方故意隐瞒债务给自己带来了实质上的损失,
受害人还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对方提出
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