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内,若合同期满却未能进行续约手续,然而
合同义务依然如常履行,这通常会被理解为已经建立起一种非固定期的合约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的相应条款,此类性质的非固定期合约定明,缔约双方皆有权随时结束此项合约,然前提是必须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另一方。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来看,对于那些
提供劳务或者服务的一方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着合同随时可能终止从而导致其预期收益受到损失的风险。
至于那些接受劳务或者服务的一方,他们则有可能因为未能及时
续签合同而使得
合同条款变得模糊不清,进而在出现争议时难以准确界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在合同期满之后,尽快完成
续签手续,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规避潜在的
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