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详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您需要在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六十个自然日内,向有
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
递交复议申请。
在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时,请务必明确申请人的
个人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以及复议请求的具体内容,同时,为了支持您的复议主张,还需要提供相关的
证据资料,例如现场拍摄的照片、执法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等。
接下来,您需要将填写完整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给作出具体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
当复议机关收到您的申请之后,他们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在满足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才会正式受理您的申请,并且会及时通知到您本人。
在整个复议过程中,复议机关会对您所涉及的事例进行全面的审查,这其中可能包括书面审查、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
最后,复议机关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最终的复议决定,并将该决定以
书面形式送达到您手中。
若您对于复议决定仍然存在异议,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