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过竣工验收程序的
商品房原则上来讲,
消费者有权利选择
退房。
依照中国现行的法律
法规,房地产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前,必须先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程序。
然而如果开发商管理不当,将尚未经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强制性地交付(或者进行销售)给消费者,这就是明显的
违约行为。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消费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有权利单方面解除
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款项。
但是,在此过程中,请务必留意,您需要收集与保留相关的
证据,例如开发商通知交房但房屋未经过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件等等。
此外,您还需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及细节,以确定是否存在关于这类情况的专门议定。
若是在争议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您仍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
起诉讼的途径,依法保障您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