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申请人提起再审请求,必须在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或裁决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
然而,若存在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则应从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1. 有新的
证据出现,其证明力足以推翻原有的判决或裁定;
2. 原判决或裁定所依据的
主要证据系
伪造;
3. 用以作出原判决或裁定的法律文书已被撤销或修改;
4.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有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申请的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并不适用于中止、中断以及延长的规定。
因此,
当事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期限要求,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