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事项,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中有详细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持。
在
刑事审判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没有被捕获或已捕获但被要求改变强制性限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调查、
起诉和审判程序,可能会采取责令他们提交
担保人或是交纳
保证金的方式,同时,还需要制作且提供
保证书,承诺他们随时接受
传唤,并且
保证他们不会逃脱,对于已经
逮捕的人员,将不对其进行
拘留或短期内释放其所受到的拘留限制。
然而,实施取保候审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可以有效避免社会危险性的出现;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期间或正在哺乳的哺乳期妇女,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能有效确保社会恐慌不会再次爆发。
此外,若
羁押期限届满,而相关事例仍然没有终结审理,那么就需要
申请取保候审。
所有这些
强制措施均由公安部门履行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