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
逮捕之后,关于侦查期间的
羁押期限定为通常情况下不得超出两个月;若涉案情节极为错综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彻底了结,则可向上层的省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将
羁押期延长一个月;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因缘特殊且在相当长时期内难以及时展开庭审的重大复杂事例,则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并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的同意后方可延长
审理期限;若
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或以上的
有期徒刑的话,那么针对此类事例的延长期限制案在严格遵照前述规定的基础上,若仍旧无法侦查完毕,经过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
侦查工作结束后,事例将会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环节。
而检察院在面对公安机关所移交的
起诉案子时,应于一个月之内做出结论处理;若是若事例重大、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之久。
总的来说,我们需要根据每一起具体的事例情况来确定从逮捕到起诉这一过程中所花费的合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