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之法律
诉讼时效问题,其
有效期应自权利主体知晓或理应认知自身权益所受损害及其所负
债务之日算起。
通常情况下,若合同载明清晰的收楼日期且
出卖人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进行交付,则自出卖人
逾期交付房屋的翌日起,
买受人即应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
然而,若合同对于收楼日期的规定模糊不清,或者出卖人以某种方式告知了收楼时间却未能如约履行,那么自应交付房屋之日起,买受人便可得知自身权益已遭侵犯。
值得关注的是,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内可能会由于法定原因而导致时效中断或中止。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主张自身权益,以免错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