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海南地区,涉及到的盗窃罪的
立案准则通常情况下遵循全国性的标准。
具体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范围若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及3,000,000元至5,000,000元这三个范围内时,应分别被视为“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以及“
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
盗窃罪的最终判罚均会考虑到盗窃所得金额以及
犯罪过程中所呈现出的情节因素。
盗取的数额较少或者盗窃行为发生次数繁多、涉及到
非法入室、持有武器进行偷盗或者是
扒窃等情形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至于那些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并且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