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相似的情况下,一套房产存在两个
买卖合同,但并非所有此类情况下的合同都是能被法律认定为合法的。
关键在于,我们需要深入探讨,这些合同是不是遵循了相关的
法规程序,以及在特定的条件满足后,它们是否能得到全社会的承认并赋予效力。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房屋是否已经完成了
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在完成登记之后,才能确定哪一方真正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如果双方都没有进行登记,那么,谁最先合法地实际占有这套房产,其所享有的权利就较其他方更为优先。
然后再来分析,若房子暂时无人占有,那么最先支付
购房款项的那一方将会获得更大的权利保障。
若支付购房款的行为并无先后差别,那么,原则上,
签订合同较早的那一方能够享有优先权。
在此种情形下,那些无法顺利取得
房屋所有权的人,可以依法依照合同规定,向出售方提出违约请求,包括要求退还购房款项及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等。
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具体的处理结果往往需要结合众多复杂的因素与
证据来加以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