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取保候审的审批机构包括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三个。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门在
侦查阶段对于
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决定是否进行取保候审;而人民检察院则在其自侦事例的犯罪嫌疑人以及
审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身上拥有同样的权力;最后,人民法院在审判阶段的被告人身上也有此项权力。
在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审批机构需要全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社会危害性、事例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
刑罚轻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取保候审的
执行机构通常由公安部门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