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处以
取保候审制度期间内,
执行机构将承担起对
当事人的监管责任。
通常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将履行这一重要职责。
执行机构将会对被取保候审者遵守法律
法规的状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被取保候审者是否有未经执行机构批准而擅
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的行为;
其次,当被取保候审者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是否能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再次,在接到
传唤通知后,是否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询问;
最后,是否存在干扰
证人作证、销毁、篡改
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
违法行为。
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如若违反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话,则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进而被变更为更为严厉的
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