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付所产生的
违约金计算方式,通常会受到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作约定的影响。
在实践中,存在着两种最为常见的计算方法:其
一,以已支付房款为基数,按照固定比例逐日累积;具体而言,每日按照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进行计算;其
二,则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好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
违约金。
若在
合同条款中并未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违约金或损失
赔偿额可参考以下标准予以确定:即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经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主张违约金的过程中,务必注重搜集与保留相关
证据,诸如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以及开发商发出的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