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认购书所规定的
违约金具体额度往往经过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共识。
然而,在法律实务操作中,法院在处理此类
纠纷时,会依据公平原则以及
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对约定的违约金进行合理性评估。
若发现拟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适度降低;反之,若违约金金额过低,则非违约方有权利请求法院予以适度提高。
一般来说,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可能参照
购房总价的一定比例,例如在10%-20%之间浮动,或者以固
定金额形式呈现。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确定违约金金额时,必须全面考虑到合同履行情况、违约方的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诸多因素。
倘若在房屋认购书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金,那么非违约方便可主张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实际
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