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
赔偿方面的
法律诉讼时效一般规定为一年,自原告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此处所称的“知晓或理应知晓”是指存在确凿
证据证明原告已经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的具体日期。
然而,若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或存在其他合理理由,致使
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前六个月内无法行使诉求权时,此情况可视为
诉讼时效中止。
在阻碍诉讼时效进程的原因得以排除之后,原定的
诉讼时效期间将予以恢复并延续。
另外,劳动
仲裁作为处理
工伤赔偿纠纷问题的重要前置环节,其诉讼时效亦设定为一年。
如在提交劳动仲裁申请并经
仲裁委员会审理完毕后,仍对该裁决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相应法定
管辖区域内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