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事例相关调查阶段中,
律师与被指控者或嫌疑人进行会面的具体次数并未得到严格且明确的法定限制。
这种状况主要受到事例本身复杂性的影响,同时也考虑到被指控者或嫌疑人本身的个别需求以及律师所采用的不同办案策略等等多种多样的因素。
一般来说,为了全面地把握事例情况,并且向被指控者或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必要的心理支持,律师通常会依据实际情况来安排并规划多次会面活动。
例如,倘若遇到事例较为简单明了的情况,可能律师与
当事人之间的会面次数会相应减少;但反之,如果事例情况复杂驳杂,涉及到诸多有待被指控者或嫌疑人本人澄清解答的疑点问题,那么他们与律师之间的会面次数则有可能增多。
总的来看,律师与被告人进行会面的次数总是以确实有效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全力以赴地为他们提供充足完备的法律服务为
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