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处理事例期间,
辩护律师有权与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从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始对事例展开
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便有权利查阅、摘录、誊抄本案的所有
案卷资料,并且还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会面以及通讯交流。
然而,
律师在会见被
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严格遵守监管场所的相关规定。
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深入了解事例的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
法律咨询及援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律师还应向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的
证据,以便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