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特殊情形,例如
犯罪情节较为复杂且
侦查期限即将到期却无法结束调查,此类事例在获得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侦查
羁押时效可适当延长至三个月;而对于地处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事例、大型
犯罪团伙事例、跨区域作案的重大复杂事例或
犯罪涉及范围广泛、取证难度较大的重大复杂事例,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侦查羁押时效可延长至四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如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即使在延长的
侦查羁押期限内仍然无法完成侦查工作,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也有权再次批准或决定将侦查羁押期限延长两个月。
此外,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其他重要罪行,自发现之日起,应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