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妻子的不忠行为亦未必必然导致她无法参与到
离婚事务中的财物分配过程。
在离婚阶段,涉及的财物分配主要以关爱子女、保护女性以及维护无过失方的利益为考虑依据。
当一方存在不忠行为时,法院在进行财物分配判决时会对此予以充分考虑,然而并不会完全否定有外遇方享有
财产分配权利。
一般而言,
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然而若由于其中一方不忠而导致
婚姻破裂,未犯错方将有权向有过错方提出
赔偿要求。
然而,法院会根据多种因素,例如夫妻双方的财富状况、对于家庭的付出、孩子的抚育等问题,来衡量并裁定最后的财产
分配比例及方式。
总之,伴侣间的不忠行为确实对财产分配有所影响,但并非是财物分割结果的主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