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厘定以借款为名收取高额利息其行为性质是否
违法这一问题时,需要我们综合考察多个层面的因素进行深度分析和合理判断。
具体而言,如果在借贷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水平超出了该协议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对于超出此范围的利息部分,其约定将被视为无效。
同时,如果出借方采用诸如“砍头息”、“利滚利”等隐蔽手法来变相收取高额利息,或者是利用
借贷关系作为契机,从事未经合法批准的金融活动,都有可能涉及到
违法行为的认定。
另外,若出借方为了催讨高额利息,采取
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甚至可能会触及
刑法中所规定的相关
罪名。
因此,在判断以借款为名收取高额利息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利率水平、收取方式以及
催收手段等多种因素,并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