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境内,对于
盗窃事例,其起刑的衡量基准为:根据被盗窃的公共或私人财物所价值的人民币达到或者超过二千元作为定罪依据。
若该行为构成了较大数额的盗窃,则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判
处罚金;如果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罪犯将会受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并且同样要承担
罚金;而当盗窃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也可能被判处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对盗窃事例进行具体
量刑时,还会充分考虑到
犯罪的手段、情节、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