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诉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常规情况下均自
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
至于犯罪行为出现延续或持续形态的情况,则应以该行为终结之时作为计算依据。
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对相关事例进行
立案侦查或是在人
民法院受理了相关事例之后,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理的,将不受追诉时效的规定所限。
若
被害人在
追诉期限以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特定原因应当
立案但却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类型
犯罪的
追诉时效期限各不相同,其中法定最高刑不足五年
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达到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介于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之间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若在调查二十年后仍需追诉的,应向上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