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事例中的
犯罪分子可以选择退赃以求得从轻处理。
在法律实践中,退赃被视为一种酌定的
从轻处罚情节。
退赃的具体含义是,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必须主动地将其通过犯罪手段所获取的
赃款、
赃物归还给受害者或者国家。
在贩卖毒品事例中,退赃则意味着将通过贩卖毒品所获得的非法收益如数奉还。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退赃能够成为从轻处罚的重要考虑因素,但是它并不能改变贩卖毒品罪的基本性质。
这是因为贩卖毒品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成为中国
刑法严厉打击的
犯罪行为之一。
既便是进行了退赃,也仅仅是在
量刑的程度范围内可能会有所减轻,而并不能因此免去罪犯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