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原配确实有权提
起诉讼。
例如,假如第三者在已知对方已婚的前提下,仍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
同居住,就很可能触犯
重婚罪,此时原配便可行使
刑事自诉权进行追究。
再如,倘若男方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未经妻子同意擅自将
夫妻共有财产赠予第三者,那么原配也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者予以归还。
原因在于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于
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而男方在未征得原配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实施的赠与行为,无疑侵犯了妻子依法享有的
财产权益。
然而,倘若仅仅基于第三者怀孕这一单一事实,原配试图据此直接发起
诉讼,往往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
总而言之,是否具备起诉资格以及
胜诉可能性的大小,均须基于具体的实际情况及其所对应的相关
证据,进行认真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