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私人资本很有可能会触及到
挪用资金罪的范畴。
挪用资金罪乃指公司、企业或是其他组织的员工在行使职权限时,以不当手段将本单位的资金转作己用或借予他人,其范围含括
数额较大且
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偿还,或者虽然
逾期未满三个月,但是涉及其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抑或是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
若私人企业的经营者实施了上述行为,且涉及的资金数额较大且拖欠时间超过三个月未偿还,或者虽然逾期未满三个月,但是涉及其金额较大并用于盈利性活动或非法活动,那么他将会面临
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于被挪用的资金,公司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予以归还。
与此同时,公司的其他股东亦可根据
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对该经营者的行为进行内部处理,例如解除其职务、要求
赔偿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