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连带责任的
担保期限,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允许其超过二年之久。
这意味着,在法律设定的框架范围内,
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担保期限长短的权利。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约定必须清晰明了,并且要严格遵循法律的基本原则以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如果当事人未能就担保期限达成共识,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条款,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
证人与
债权人如
未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自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请求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
在此情况下,即使约定的期限超过二年,只要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表达,且不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
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过长的担保期限可能会给
担保人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在约定担保期限时,各方都应当全面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