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在
民间借贷行为中,若
债权人与
债务人双方未曾对利息事宜作出明确约定的,则当债权人向法院请求支付借用期限内在该笔
债务中所产生的利息时,法庭将予以驳回。
据此解读,在此情形之下,可视作不存在支付利息这一环节。
然而,倘若
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从借款人
逾期履行还款义务之日起开始
计算利息,其利率标准为年息 6%。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诉求必须建立在合理且合法的基础之上,同时还需要提供充足的
证据加以佐证,例如
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等。
总而言之,对于尚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活动来说,在通常情况下借用期间不享有利息权利,而在
逾期还款之际却可依法按年息 6%主张
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