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倘若一对夫妇进行了第二次向法庭提交婚姻解除申请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证实已经
分居长达两年以上,那么该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做出
离婚判决的可能性将会相对较高。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情感上的矛盾而导致的分居时间超过两年”被视为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的重要标准之一。
然而,当法院在作出离婚判决时,他们会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因素,如夫妻间的感情基础、分居的原因以及分居期间双方的互动关系等等。
如果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
证据以证明其与被告已经分居长达两年的事实,例如提供租赁房屋的合同、
证人的证词、双方的通信记录等等,并且在此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其他特殊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认为这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如果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法官对于夫妻关系判断的因素,那么判决的结果就有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总而言之,具体的判决结果需要根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