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伤二级乃是伤势鉴定的终极判定结果,然而,
伤残等级却代表了另一番评鉴准则。
重伤二级与伤残等级并无直接对应关系。
伤残等级评定,重点在于考量所受创伤对患者生理功能以及自我照护能力所产生的实际影响。
在实践操作中,重伤二级所导致的体征损害有可能对应着相对较高的伤残等级,例如七级、八级乃至更为严重的级别,然而,这种对应并非绝对的,还需要结合诸多复杂因素,如受伤部位的特性、治疗与康复状况等加以综合判断。
总之,践行伤残等级的最后定论必须依赖于专业的
司法鉴定机构依照严格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