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现场调查开始之后的十日之内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然而,对于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事例的情况,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天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至关重要。
同时,如若需要对肇事车辆或驾驶人进行检验及鉴定的操作,应在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日期的五日内完成相应的制作工作。
不过,当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时,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适当予以延长。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每一个事例的复杂程度以及其独特性质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