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强制执行的时限通常被设定为二年而并非您所说的三年。
这是从法庭裁决规定的履行期(或修复瑕疵的期限)截至之际起算的。
假如法律文件裁定需分阶段
履行义务(如分期付款),那么从每下一个截止日期开始计算;假如没有规定必须履行的期限(例如赐予),就从法律文件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而,假设您在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超过了时效期才去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法院可能会进行受理,但是,若被执行者对
申请执行的时效期有争议,并在法庭上提出异议,经过法庭严格审查后确认异议理由客观合理的,法庭将会裁定驳回您的请求,拒绝强制执行。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法定时效期间内,务必尽快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来
保证本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